法律

公民基本权利指的是什么

  一、公民基本权利指的是什么

  公民基本权利指的是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权利如下: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监督权;

  5、受教育的权利;

  6、人身自由权;

  7、住宅安宁权;

  8、通信自由权。

  二、公民权利如果受到侵犯怎么办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千万不能意气用事,也不要忍气吞声,要积极与侵权者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再通过仲裁以至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条【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三、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现实性

  (1)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现实性;

  (2)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规定,既有物质保障又有法律保障,因而是可以实现的。

  2、广泛性

  (1)享有权利和自由的主体非常广泛;

  (2)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范围非常广泛。

  3、一致性

  (1)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

  (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如劳动和受教育;

  (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4、平等性

  (1)公民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2)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