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诉法移送起诉案件发生在哪些情况下

  一、刑诉法移送起诉案件发生在哪些情况下

  刑诉法移送起诉案件发生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的情况下。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

  二、移送起诉检察院多久做出决定

  提交检察院后七天有结果。公安局上报刑拘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批捕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暂时不能批捕,可以发回公安机关补充证据,那么时间就需要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法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1、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