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可以约定吗

  一、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可以约定吗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不可以约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小编提醒您,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的流程: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

  2、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3、开庭;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6、庭审辩论;

  7、评议与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