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是民事调解书

  一、什么是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后而写成的文书,称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重要的司法应用文书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它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予以批准的证明,也是当事人遵照执行的根据。因此,制作好调解书,对于及时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安定团结,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重要意义。民事调解书有一审、二审、再审调解书的不同。

  二、民事调解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二)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三)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四)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五)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六)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七)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三、民事调解书可以撤销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调解不是建立在相商一致的基础上或是存在胁迫、欺诈等违法情况的当然可以申请撤销。

  调解书生效后即具有有强制力是因为这是建立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其本身就是公平的。如出现上述不具公平性的情况时,可依法申请撤销。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再审后,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撤销原审调解书,重新作出判决,或者依法调解。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有民事主体(当事人)、意思表示和行为内容(权利与义务),而生效要件则要求民事主体须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行为内容合法。所以作为民事主体在发生诉讼行为时做出的意思表示应当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同,可能会发生不同的诉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