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伙合同条约有哪些

  一、合伙合同条约有哪些

  合伙合同条约的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二、合伙合同怎么样才有法律效力

  合伙合同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要注意合同内容不能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不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三、合伙纠纷合同履行地应该怎么确定

  合伙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是: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