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断绝父子关系有法律效力吗

  一、断绝父子关系有法律效力吗

  断绝父子关系无法律效力。

  1、无效。我国法律目前不认可这种“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它是无效的。

  2、我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儿子与父亲之间的父子血缘关系属于身份关系,不属于合同编调整对象中的“平等主体”,不属于合同编调整的范围。

  3、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因此,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断离父子关系要有什么条件

  断离父子关系条件:

  1、亲生父子关系的,不能断离父子关系,目前目前法律上没有规定可以解除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由于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

  2、继子女关系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来实现,收养关系解除之后,父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消失,比如继承遗产的权利和赡养义务。其办理机构是法院。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三、父亲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儿子是否能继承遗产

  父亲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儿子可以继承的遗产,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但是对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继承权没有影响,即这种声明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