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协议管辖是什么意思

  一、协议管辖是什么意思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

  二、协议管辖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依据此规定,协议管辖效力的判断基于以下几点因素:

  (一)一是纠纷的性质应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类纠纷,其他类型的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

  (二)二是形式上应采用书面形式,而不能是口头形式;

  (三)三是可选择的法院范围限定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双方产生纠纷一方起诉时必须是确定的唯一的法院;

  (四)四是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满足以上条件的为有效的协议管辖,否则无效。

  三、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

  (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

  (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

  对于专属管辖诉讼,《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专属管辖是按照诉讼标的的特殊性所确定的管辖,具有强制性,因此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改变。

  (三)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由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要求协议管辖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约定无效。

  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

  2015年2月4日开始实行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这也就意味着,现行司法解释并不强制要求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之外达成的管辖协议。

  (四)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