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订二手房合同后如何办理房产证

  一、签订二手房合同后如何办理房产证

  签订二手房合同后如下办理房产证: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的整栋楼的房屋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小编提醒您,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房屋的权益归属和真正实际的产权人;

  2、卖房人有可能是对房屋进行的第二次出卖;

  3、卖房人出卖的很可能是已经抵押的房屋;

  4、所购买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特殊重大隐瞒事项。

  三、买卖二手房纠纷的诉讼时效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有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