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满足哪些条件

  一、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7、申请人提供担保。

  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多少

  小编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情况紧急。

  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备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裁定时间不同。对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做出裁定,不能擅自延长时间。

  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而诉前财产保全则以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作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