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处理公司解散后的债务问题

  一、如何处理公司解散后的债务问题

  如下处理公司解散后的债务问题:

  债务由清算组处理。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公司解散的原因

  小编提醒您,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人民法院依股东申请予以解散。

  三、公司解散的程序

  公司解散程序: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进行清算;

  5、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