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复议程序

  一、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复议程序

  如下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复议程序:

  1、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基于审查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是否有正当理由而决定是否收案和处理;

  3、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复议申请作出处理;

  4、作出决定。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5、审理依据和对所涉及的抽象行政行为之间矛盾的处理不同。

  6、审理程序不同。这就为大家解答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这问题。

  三、行政复议决定书几日内送达

  行政复议决定书7日内送达。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