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使用权怎么抵押登记,办理抵押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怎么抵押登记

  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登记为:

  1、领取申请抵押登记审批表

  抵押当事人到土地抵押部门领取申请审批表,咨询相关情况。

  2、地价评估

  对可以抵押的宗地,须经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需进行地价确认时应进行确认。

  3、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当事人应依法签订抵押合同。

  4、抵押登记申请

  抵押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15日内,持抵押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申请审批表等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5、补办出让合同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签订《划拨土地使用权补签出让合同》或确认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最高抵押额不高于总额的60%。

  以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可在领取申请表时发给制式证明)。确定征为国有时出让金数额最高抵押额占地时未补偿的不高于总额的30%,已补偿的不高于50%。

  6、审查勘察

  主要审查抵押合及有关文件资料之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因土地初始登记尚未结束,需借领查阅地籍档案核准,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者不予进行抵押登记。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对宗地是否可以抵押将进行实地勘察,需分割抵押的应现场勘仗、制图,确定四至、面积等,必要时需四邻签字。

  7、报批

  抵押资料齐全后,经办人携地籍档案同时经中心及局领导审批。审批主要内容为费用及抵押审批表。

  8、收缴有关费用

  9、登记编号

  审批后应到产权科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与补签合同、审批表等编号。

  10、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抵押情况应载入地产登记卡,并在土地使用证书备注栏中注明,然后颁发证书。

  二、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所需资料有哪些?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所需资料有:

  1、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

  5、借款合同;

  6、地价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7、以宗地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提交经国土资源部门核定的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核定表,其中以宗地内部分地块抵押的,应提交宗地范围及抵押地块界线图;

  8、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提交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抵押及核定处分抵押物时应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金额的文件。

  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在于:

  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

  2、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