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当得利可以被起诉吗

  一、不当得利可以被起诉吗

  不当得利可以被起诉。例如转账错误满足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利益取得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这四个不当得利成立要件。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转账错误是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二、不当得利诉讼主体的责任分配。

  不当得利作为债权发生的重要根据之一,在民事诉讼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不当得利诉讼中,可以将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请求权基础分解如下:没有合法根据(构成要件1),取得不当利益(构成要件2),造成他人损失(构成要件3)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法律后果,亦即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原告若欲通过诉讼实现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则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的前提条件必须得到满足:即没有合法根据(构成要件1),取得不当利益(构成要件2),造成他人损失(构成要件3)均需得到证明。如果待证的构成要件事实陷于真伪不明状态,此时法官必须依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做出证明责任判决——即因不能证明待证事实而做出让负有证明责任一方败诉的判决。

  证明责任分配是民事诉讼的脊椎。证明责任的分配对于诉讼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有一种相当流行的观点认为,不当得利证明责任的分配中,构成要件2“取得不当利益”、构成要件3“造成他人损失”属于积极的事实,应当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构成要件1“没有合法根据”属于消极的事实,应当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此种观点的立论依据有三:一是原告对消极的事实无法举证;二是从公平的角度看,被告收到原告给付的利益,应当说明其接受给付的依据;三是能证明收受利益原因的相关证据多在被告的控制之中,从离证据远近的角度看,应当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此种观点初看似乎很公平,立论也很充分,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其中的诸多错误。

  其一,原告对消极的事实真的无法举证吗?

  其二,让原告承担“没有合法依据”的证明责任真的不公平吗?

  其三,被告真的就离“没有合法根据”的证据更近吗?

  其四,让原告承担“没有合法依据”的证明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吗?

  其五,让原告承担“没有合法依据”的证明责任缺乏比较法的支持。

  三、不当得利的法律责任

  不当得利的法律责任根据不当得利的数额确定。如果数额不大,不当得利者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