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精神损害赔偿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精神损害赔偿需满足哪些条件

  精神损害赔偿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4、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精神损害是与物质损害密切相关的一种损害内容.其可以与物质损害同时发生,也可不同时发生.因其多为损害的是人格权利,而人格权的本质是定向选择.这种定向选择被法律保护或制约。

  二、精神损害的适用范围

  精神损害适用范围如下:

  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三、精神损害赔偿能否单独诉讼

  小编提醒您,人身损害、侵害人格权、人格因素的财产权,可提起民事诉讼,但是:

  1、根据一时不再理原则,当事人在侵权之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统一实施另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受理。

  2、受害人必须是自然人。

  3、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受理。

  4、违约之诉的,不予受理。

  综上,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但是有法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