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集体土地权的形式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原则

  一、集体土地权的形式

  集体土地权的形式有以下三种:

  1、宅基地

  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

  2、自留土地

  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自留地只能用来种植农作物,自留山只能用来种植林木,未经批准,不得改作他用。

  3、公用企事业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原则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合法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也可以转让。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