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二手房购买应签署哪些合同

  一、二手房购买应签署哪些合同

  二手房购买应签署如下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部分要签居间合同、抵押贷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应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手房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形除外。特殊情形按照法定特殊情况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二手房没有签署合同定金能退回吗

  小编提醒您,二手房没有签署合同定金一般不能退回。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