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般申请人是否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

  一、一般申请人是否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申请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法律文书并非一生效,申请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还要看履行期限和义务人是否履行。只有超过履行期而义务人又没有履行,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

  三、民事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小编提醒您,民事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写明:

  1、当事人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细,具体到门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2、事实与理由。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应当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情况。

  3、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