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转让保证责任的承担

  一、债务转让保证责任的承担

  债务转让保证责任的承担情况如下: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

  债务转移经债权人同意并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未转让的债务;未经其同意转移前的债务。

  (2)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对未经其书面同意转让的债务(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务法定转移:

  (1)保证人不免除保证责任:

  债务发生法定转移,从属性债务随同主债务一并转移;没有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仍应当成承担保证责任。

  (2)公司合并时债权人未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新债务人清偿能力实质下降导致不能清偿,保证人应有权要求减少相应保证责任。

  二、债务转让法律后果如何

  债务转让法律后果如下:

  1、如债务全部转让,则原债务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受让的第三人直接向债务人承担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债务转让需要具备的要件是什么

  债务转让需要具备四个要件:

  1、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