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如何追讨被拒绝支付的抚养费

  一、离婚后如何追讨被拒绝支付的抚养费

  离婚后追讨被拒绝支付的抚养费的方式如下: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先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

  2、如果是当时法院判的离婚,法院判决书上写着有抚养费的,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和执行申请书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二、孩子抚养费起诉状内容包括什么

  孩子的抚养费起诉书包括以下内容:原告的基本情况,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下,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起诉处理;

  2、抚养费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但若抚养两个子女的,可提高到百分之五十;

  3、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