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判处缓刑的算不算累犯

  一、判处缓刑的算不算累犯

  判处缓刑的不算累犯。

  累犯是指在服刑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再次判处刑事处罚的罪犯。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罚的不执行。既然缓刑是对原判刑罚的不执行,那就不能把缓刑理解为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

  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后,一般原判刑罚不会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二、判刑怎么缓刑的?

  判刑如果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如何确定

  小编提醒您,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的确定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缓刑的规定,则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