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法对走私废旧物品如何定性

  一、刑法对走私废旧物品如何定性

  走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2、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

  3、未经许可,走私国家明令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

  4、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走私废物罪量刑标准

  小编提醒您,走私废物罪量刑标准为:

  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废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什么因素会影响走私废物罪的认定

  以下因素会影响走私废物罪的认定: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海关监督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进入的制度,犯罪对象是废物;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是违反海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督,运输海外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组成,即知道是海外固体废物、液体废物、气体废物,却逃避海关监管,偷偷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