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产税缴纳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税的缴纳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

  对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对纳税人未在年度10月31日前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作逾期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即11月1日以后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规则如下:

  1、房产税申报。自然人从价、从租计征的均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从价计征的配置成按季申报,从租计征的配置成按月申报。

  2、土地使用税申报。自然人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配置成按季申报。房产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税率为12%。从价计征房产税计征年税额=房产原值*(1-30%)*1.2%。从租计征房产税计征税额=租金收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