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医鉴定程序内容是哪些

  法医鉴定程序的内容应当是包括委托、受理、初次见顶、补充鉴定等,法律规定鉴定人在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如果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保险理赔的程序:由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并提供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应当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