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客户资料是否构成商业机密

  一、客户资料是否构成商业机密

  客户资料不一定构成商业机密,客户资料如果是不为公众知悉、且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就属于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作处理。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期是多久

  根据各地区法律文件规定,关于如何确定保密义务的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当事人自行确定保密期限。保密密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参考以下四个因素的前提下,自行确定一个合理的、确定的保密期限:技术秘密的生命周期长短、技术熟程度、技术潜在价值大小和市场需要程度;

  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本地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法律定确定保密期限;

  3、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当地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时,义务人的保密期限应该与商业秘密的存续期限相同。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

  企业应当综合分析因保护力度而消耗的成本与被保护的商业秘密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以确定最为适合的保护范围。小编提醒您,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其自身特征与专利保护、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有着根本的差别。同时也正因为这种差别,使企业在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手段上获得更大的选择。以技术信息而言,在符合专利保护条件下,既可以申请专利保护,也可以采取商业秘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