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强制执行申请是否需要当事人到庭

  一、强制执行申请是否需要当事人到庭

  强制执行申请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到庭。

  可以委托代理人,需要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写明委托的事项及委托权限,特别要写明的是受托人是否可以代为领取执行案款。但是有一种情况也有可能向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即不是被申请人所在地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小编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带六种材料,分别是: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