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纠纷律师费用大约多少

  一、拆迁纠纷律师费用大约多少

  因征收拆迁和征收方发生的纠纷,多是行政诉讼,收费标准相对越高。级别高的律师,办案经验更丰富,更有可能为被拆迁户争取到更多的补偿款。律师收费主要是根据案件的事实,结合客户的诉求,客户的数量(个体或者集体诉讼),客户的委托事项来综合决定的(即工作量)。在业内普遍采用的是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的方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房屋拆迁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拆迁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拆迁补偿纠纷以谁为被告为准

  小编提醒您,动迁补偿可以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以人民政府为被告。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第十六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以下两个: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