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兼并的债务负担如何处理

  一、企业兼并的债务负担如何处理

  企业兼并的债务负担的处理方式是由兼并方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兼并的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但是不用进行清算。公司兼并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

  小编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企业兼并协议怎么写

  企业兼并的协议写法如下:

  1、协议抬头写明“兼并协议”;

  2、写明兼并方与被兼并方企业的基本信息,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

  3、兼并的方式,兼并后各方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的如何处置;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

  5、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三、企业兼并纠纷怎么确定管辖适用哪些法律

  企业兼并纠纷管辖确定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人民法院来确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