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一、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区别:

  1、权利不同:上市公司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而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2、条件不同:上市公司的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并且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而非上市公司不用具备这些条件;

  3、财务公开性:上市公司需要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而非上市公司没有要求公开财务状况。

  4、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市公司需要满足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以下几项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财务会计虚假记录;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区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

  2、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

  3、公司解散和注销;

  4、公司章程修改。

  以上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小编提醒您,上述第1项即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