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时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一、拆迁时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第一,当事人和解。除了检查机关提起的公诉外,和解是最好的解决纠纷办法,既能高效短时地解决纠纷,同时使纠纷各方都能尽可能的满意,是双赢或多赢的解决办法;

  其二,第三人或单位调解。譬如人民调解中心等,利用民间或半官方的第三人居间进行梳理矛盾,找到问题解决点,从而找出各方满意的方案,解决纠纷。相比第一种,此种方式需要找到协调能力强的第三方,也是较好的方式;

  其三,行政机关调解。运用政府的公信力,寻求政府的中间人地位和政府的社会权威解决纠纷,是大多数难解决纠纷的解决途径;

  其四,国家赋予准法律裁决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聘请专业法律人士和行业法律人士组成仲裁庭,仲裁裁决具有判决书一样的法律效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是上升到司法层面的解决方式;

  其五,司法途径。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此方法是纠纷的最终解决办法,以国家机器保证判决的有效性和执行性。

  二、不同类型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三、土地纠纷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它有以下特征:

  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④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四、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征收农村承包地?

  (一)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