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共有物分割的方式有哪些以及共有物的含义

  一、共有物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共有物分割的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折价分割。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物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以对共有物进行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物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实物分割将减损物的使用价值或者改变物的特定用途时,应当将共有物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还有一种情形,也适用变价分割的方式,即各共有人都不愿接受共有物,这时也可采取将共有物出卖,分割价金的方式。

  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

  二、共有物分割的含义

  小编提醒您,共有物分割的含义,是指将共有物从共有状态通过分割的方式转化为各共有人单独所有。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时,有协议的依协议进行,协议不成时,则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采取各共有人间协商确定的方式。协商的内容,由共有人自由决定,当然须得共有人全体的同意。当无法达成协议时,共有人可提请法院进行裁判分割。

  三、共有物分割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共有物分割适用诉讼时效。对共有物进行分割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三年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