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住所的居民个人,纳税义务应如何确定?居民个人所得税按月还是按年
一、有住所的居民个人,纳税义务应如何确定?
有住所的居民个人,纳税义务应这么确定: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有住所的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居民个人所得税按月还是按年
居民个人所得税按月还是按年,要分情况而定:
1、工资薪金按月计算;
2、经营所得按年计算;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三、个税汇算清缴怎么算
小编提醒您,个税汇算清缴的计算标准如下:
1、先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2、再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3、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