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出租谁交纳土地使用税

  一、土地出租谁交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出租一般由承租人交纳土地使用税。一般而言,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土地权属未定的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者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向承租人征收。

  二、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小编提醒您,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土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需要您注意的是:

  1、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和郊区。

  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其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符合国务院规定的镇建制标准的镇,其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