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破产重整债权人如何办

  一、破产重整债权人如何办

  破产重整后债权人必须明确自己对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债权,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向法院申报。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享有表决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都有哪些

  1、企业经营严重亏损;

  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企业破产重整程序流程时间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如下:

  1、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

  2、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获批准;

  3、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

  4、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5、或者计划未能顺利执行的,则转入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重整的时间一般需要一年时间,具体时长由债务人重整的实际情况决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