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单方允诺有哪些特征

  单方允诺的特征分别有: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一般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行为;单方允诺之债在相对人符合条件时才发生。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禁止结婚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血亲主要是源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又称自然血亲。自然血亲基于出生而发生。

  从己身开始计算,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都属于直系血亲,均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血亲还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拟制血亲是指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因为其符合一定的条件,法律给予其与自然血亲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

  拟制血亲也是直系血亲,亦属于禁止结婚的范畴。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包括:

  一是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的兄弟姐妹及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二是不同辈的伯、叔与侄女、姑与侄子、舅与外甥女、姨与外甥之间;

  三是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份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