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仓储合同是什么

  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仓储合同有效的条件分别有:行为主体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真实;仓储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就是合同。合同自成立起,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