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在长沙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是哪些
一、离婚后孩子在长沙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是哪些
离婚后孩子在长沙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是:
父母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抚养费应支付到几岁
小编提醒您,当事人给付抚养费的期限原则上截止到到子女18周岁。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或子女成年后,依然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三、抚养费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对方可以追偿抚养费,包括起诉的手段,民事纠纷不适于民诉法的诉讼时效,子女可以索要,可以更好的保障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