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减资是否涉及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问题

  一、公司减资是否涉及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问题

  公司减资涉及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问题。关于减资中对债权人保护的程序,我国公司法明确了通知和公告程序。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要求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既包括债权已届清偿期的债权人,也包括债权尚未到期的债权人,未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担保的权利依据是:公司资本具有公信力,债权人是基于原有资本的信用与债务人进行交易的,如果公司有权对该类债务不予清偿,则公司可轻松地利用减资来逃避债务。

  同时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总之,公司减资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同时必须注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二、公司减资税务要做什么变更

  小编提醒您,注册资本发生增减,都要去变更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登记证也要变更,但是税务登记证上没有注册资金只要去税务局备案就可以。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三、减资公告登报费用

  减资公告是公司企业为弥补亏损,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减资公告登报价格一般在200左右。登哪个报纸以主管单位意见为准,且一般提前1-2个工作日即可见报。

  通常公司的严重亏损,公司收支失衡,股东不盈利的情况下会选择减资。在公司的形式资本过多,公司资本闲置浪费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减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