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以及领取条件是什么

  一、领取失业金的期限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各地市月标准不同,要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二、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失业金领取流程

  失业金领取流程是: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3、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4、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