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宅基地使用人有哪些权利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人有哪些权利

  农村宅基地使用人的权利如下:

  1、建造房屋、添加附属设施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添加附属设施,比如厕所、猪舍、工棚等。

  2、相邻权。《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3、无偿且永久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保障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基本权利,国家出于形势政策的考虑,规定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无偿使用的制度,没有时间限制,并受法律的保护。

  4、有限制的处分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的仅仅是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

  5、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用益物权,法律规定的各种物权请求权都可以适用:在权利不明时可以提出宅基地使用权确认之诉,被侵夺时可提出宅基地使用权返还之诉,受妨害时提起宅基地使用权排除妨害之诉,依次类推还可以提出消除危险之诉等,并且可以要求适当的赔偿。

  二、宅基地转让合法吗

  宅基地转让合法,但是宅基地所有权转让不合法,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依法不可以转让,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要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二、农村宅基地买卖过户需要哪些条件

  1、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转让方有超过一套的宅基地,好多家庭都有几处宅基地。

  3、受让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村没有宅基地。

  4、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宅基地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小编提醒您,只有满足上述几个条件,才有可能实现宅基地的转让。建议宅基地转让后,受让方要了解相关政策,要严格执行各省市规定的建房标准建房,以免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