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军婚法律保护有哪些内容

  一、军婚法律保护有哪些内容

  军婚法律保护的内容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要经过军人的同意。但决不能机械的理解为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该婚姻就可以永久维持下去,法律规定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军人也是可以离婚的。所谓“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通常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军人其他的重大过错。

  二、军人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军人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军婚协议离婚的流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