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方式以及流程
一、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方式
生育保险报销方式具体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按定额付费
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腹产、引产、高危人工流产、流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医疗费等分别按规定的定额标准支付。
2、按项目付费
复通术医疗费,宫内节育器取出伴有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期一年以上的医疗费,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按项目支付。
3、按限额付费
产前检查费按限额支付,实际发生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二、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为: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生育保险的报销
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汇编》相关规定,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报销:
1、产前检查;
2、分娩住院(包括自然分娩、剖腹产);
3、终止妊娠手术;
4、输精管、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术;
5、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避孕剂、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