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条十几年了担保人还有效吗

  一、欠条十几年了担保人还有效吗

  欠条十几年了担保人一般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欠条要怎么写才合法

  欠条要如下写才合法:

  1、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注意写上身份证号。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三、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小编提醒您,欠条到期不还的办法是:

  1、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还钱。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3、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债务人还是拒不归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