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案件中如何判决孩子的抚养问题

  一、离婚案件中如何判决孩子的抚养问题

  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而定,具体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抚养权和户口有关系吗

  小编提醒您,孩子的户籍随父或者随母都可以。

  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并不强制户口必须跟随孩子的实际抚养人。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孩子户口不跟随实际抚养人,可能会造成一些实际的不便利。比如,孩子的就学问题。在实行划片入学的地区,孩子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地就无法划片入学。这会导致孩子需要离开实际居住地跨区上学,给孩子和实际抚养人带来了很多的不便。很多离婚者对于户籍问题存在误解。有的认为户口在好像孩子就在,仿佛守着户口就有了对孩子没有失控的安全感。有的认为控制了户口就可以作为和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其他问题上博弈的筹码,故而坚持不配合给孩子迁移户口。在此,提醒很多家长,父母离婚本身就会给孩子带来一定的伤害,一定不要再通过给对方和孩子带来不便加深对孩子的伤害。

  三、离婚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孩子究竟与谁共同生活,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无倾向性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同时,在孩子与一方共同生活期间,另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离婚夫妻需要处理的只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若子女已经成年的话,则实际并不需要对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就包括了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等方面。而在双方都要孩子的情况下或者都不要孩子的情况下,必然就会产生纠纷,这样的情况下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孩子抚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