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订金定金的区别在哪

  一、订金定金的区别在哪

  订金定金的区别如下: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二、定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定金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定金罚则有什么适用条件吗

  定金罚则有的适用条件如下:

  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

  2、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3、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