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证人出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一、证人出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证人出庭作证注意事项:

  1、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2、一定要实事求是。

  3、最好要有法律的基本常识。

  4、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接受法官的询问,包括法官对证人有关身份问题的核实。

  6、证人在法庭上要准备接受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主要是案件的原、被告)以及双方律师的质询提问,尤其要注意回答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律师向你所作的质询。

  7、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就自己看到、听到和经历感受到的客观事实直接简要地回答提问,清楚就是清楚,不清楚就是不清楚,不要扩大内容,不要使用猜测、推断或评论性的语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怎么办

  小编提醒您,证人不愿出庭作证可以采取下列途径处理:

  1、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

  对证人的证言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持或驳回,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被保全人对该裁定也有权异议,但该异议不影响裁定的执行。

  2、申请公证证明对于公证行为。

  目前我国立法层次太低,主要是国务院的规定和司法部的配套规章。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三、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是什么

  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证人出庭作证时,法院首先需要确认的就是,该证人是否确系法院所传唤的证人,而这就需要该证人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法庭应当告知其诚实作证的法律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责任,即法庭负有一定的告知义务,告知出庭证人应当诚实作证,这是法律的内在要求。

  2、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免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诱导、暗示,以及庭审气氛的影响,有必要对证人进行隔离,除了其在庭上作证期间外,其余时间不允许证人旁听案件的审理。

  4、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询问证人不允许其他证人在场的理由与上述理由大致相同,即为了保证证言的可信度,避免证人在不正当的引导和压力之下改变自己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