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包括哪些种类
一、职务犯罪包括哪些种类
职务犯罪包括以下种类:
1、职务便利类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滥用职权类犯罪: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3、疏于职务类犯罪:如玩忽职守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职务犯罪的追诉时效
小编提醒您,如果职务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则其追诉期是五年;如果职务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则其追诉期是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其追诉期是十五年;如果职务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则其追诉期是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职务犯罪能缓刑吗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职务犯罪的犯罪分子,在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即可以宣告缓刑。《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