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公证怎么办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公证怎么办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办理如下:

  1、由继承人携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提交材料的内容进行核查,符合规定的进行公证。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二、放弃房产继承公证材料包括哪些?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三、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书能不能撤销

  在我国,我国法律规定,放弃继承遗产并进行了公证的,那么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书是不能撤销的,也就是说,继承人最初时放弃了继承权,公证后,那么继承人就不能反悔再去继承遗产了。

  当然,凡是都可能存在一种例外,并非所有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都不能撤销的,如根据继承人的事由确实可撤销的,可由法院来决定是否承认继承人的放弃遗产继承的行为。

  遗产处理前或在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