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必须经过原债权人的认可

  一、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必须经过原债权人的认可

  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必须经过原债权人的认可。公司债务转让给第三人需要债权人同意,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新的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二、债权转让怎么办理手续

  小编提醒您,债权转让如下办理手续:

  1、签订协议。

  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2、通知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3、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

  三、债权转让以后如何执行

  债权转让以后的执行方法如下:

  1、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回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人民法院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