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物权请求权指示交付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一、物权请求权指示交付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物权请求权指示交付的概念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二、物权有哪些保护方式

  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如下: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三、物权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物权的主要特征有如下:

  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

  2、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小编提醒您,物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

  3、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与人身权相对。

  4、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主要是有体物。

  5、物权具有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