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户口迁移证是什么东西

  一、户口迁移证是什么东西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

  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二、迁户口准迁证过期了怎么办

  户口迁移证过期需要进行办理:

  1、持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

  2、请求依据作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指定的迁移方向(当然需要事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另外,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三、小孩子户口迁移需要的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